中新经纬11月26日电 26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开展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依法使用账户、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等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涉诈黑灰产业源头管控,挤压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在法律上,我们已经有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什么还要出台《惩戒办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惩戒办法》的关系是什么?”
郑翔回答时称,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领域首部专门法律,为预防、遏制和惩戒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法律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以及非法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规定。据此,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惩戒办法》。
郑翔表示,作为确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落地落实的重要配套文件,《惩戒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丰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对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补充。《惩戒办法》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以有效铲除涉诈黑灰产滋生的土壤,进而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在警惕电信网络诈骗的同时,自觉遵纪守法,坚决不做电诈工具人。
在被问到“公安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惩戒办法》落地落实”时,郑翔表示,公安部将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惩戒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全方位、多维度的立体惩戒制度体系,进一步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活动。一是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规范审批流转、申诉处置和内部监督等环节,确保将《惩戒办法》落实落细,更具有操作性、规范性。二是组织系统开发,打通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交互通道,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联合惩戒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共享,全流程闭环管理。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依法使用账户、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等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涉诈黑灰产业源头管控,挤压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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