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2个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受理典型案例

2024-12-04 22:41:27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指导属地网站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涉企侵权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不断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并举行“百家企业零距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专题培训会,向120余家属地企业代表开展专题宣讲及培训,切实维护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11月份,我平台共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2476件,有效举报信息2042件,有效率82.4%;北京属地重点网站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信息5.8万条,其中有效举报信息2.6万条,有效率44.8%。

典型案例1

某公司向我平台举报,一网站涉嫌仿冒该公司官方网站,完全镜像其官网相关页面内容,仅在相关业务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有所改变,涉嫌欺骗消费者,严重侵犯其公司权益。举报公司提供了授权证明和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公司官网链接等证明材料,我们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处置页面内容。目前,涉事网站已对仿冒页面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典型案例2

某公司向我平台举报,在某网站搜索涉其相关信息时,出现其“被行政处罚禁止投标”的关联词。举报公司称此内容不实,严重侵害了公司权益。根据举报公司提供的授权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相关部门在政务平台上的页面公示等证据材料,我们要求涉事网站依法依规清理相关关联词。目前,涉事网站已对相关关联词进行清理。

此外,属地各网站也依法依规自主受理处置各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如近期,一公司向某新闻资讯类网站举报,反映存在不实文章,称该公司某身居关键性职位的高管“离职”。举报公司表示,此为谣言信息,造谣该高管离职,易对公司商誉产生重大影响,侵害公司权益。网站收到了该公司提供的授权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举报内容进行具体阐述说明的陈述性举报函、以及该高管依旧在职的证明材料等。综合研判后,网站认为材料足以证明相关文章侵权,已作删除处理。

我平台提示,进行涉企网络侵权举报时,请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项内容的有效证据性材料(如: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管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源发新闻媒体出具的撤稿函等),也可参照《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指引》提供相关材料。

链接如下:

http://www.bjjubao.org.cn/2023-09/14/content_44905.html

我平台将继续指导属地网站进一步优化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措施,提高企业举报维权时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北京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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