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新规!经营过期食品,可减轻处罚!

2024-11-04 22:23:50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近日,针对13类起罚数额较高的特定违法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减轻处罚清单》,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中过罚相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实施减轻处罚,避免出现小过重罚、过罚失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单》自2024年11月21日起施行。

《清单》列举了不正当竞争、广告、食品、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价格、计量领域13类违法行为,明确了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违法行为的定性依据,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其中,在食品领域,明确“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少量食品(包括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类情形。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编辑:food & law]

证件查询|免责声明|关于我们|主办:社科院中国廉政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络 110报警服务|不良节目举报|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文化市场举报热线|首都互联网协会

©2023-2028 lzfzcn.cn 版权所有京ICP备202201634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