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布“特供酒”清源打链典型案件

2024-10-27 17:39:12    来源:东南网    

近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专项行动中查办的3起典型案件,提示消费者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认清“特供酒”本质,警惕“特供酒”宣传陷阱。

这3个典型案件为: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邹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及违法“特供酒”案、长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副食品店发布虚假宣传广告案。

其中,“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为全国首例破获的“特供酒”清源打链案件。破案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吴某某位于龙海区石码镇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各类“贵州茅台集团特供酒”284瓶。经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工作人员当场鉴别,涉案标有“茅台”商标标识的“特供”白酒均为假冒产品。

“八十周年建军酒”“飞天接待酒”“军中茅台”……一瓶瓶包装上印有各式“特供”“专供”字样的酒,看上去与“茅台”高度相似,但实际上都是假酒。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中明确,“特供酒”是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类商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今年3月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的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部署推进行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查办案件3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紧盯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积极运用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多元监管“工具箱”,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清理非法制售源头,打击违法链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或正规渠道,避免购买无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产品。市场上以“特供”“专供”“内供”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销售的酒均系假酒,请拒绝购买、饮用。消费者如发现制售“特供酒”的违法违规行为,请积极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闽南日报记者 黄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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