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以红色圣地闻名于世,但延安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法官李长东却滥用职权解封被查封的上亿财产导致申请人欠款收不回,让申请人的企业经营陷入绝境。在当事人向延安市中院党委书记院长刘群,纪检书记罗致反映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令人不解。
据调查,延安市中级法院于2018年3月2日判决王彦峰等被告归还贺宝宁5326万元,由于借款人一直未履行承诺,贺宝宁2019年8月向延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遂于2019年10月11日,查封了延安长胜建筑公司两亿多元。查封期为三年(至2022年10月10日)。然而,令贺宝宁怎么也没想到的是法官李长东在案款尚未执行到位,案件尚未终结,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竟于2021年4月13日向被告发出了(2019)陕06 执1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只有李长东一人签字,显系本人私下操作,以法院的名义解封了对被告王彦峰财产的冻结,随即被告只用了一天时间将两个多亿的财产全部转走以逃避执行。2022年在申请人贺宝宁的强烈要求下,延安市中院领导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指示立即恢复执行,但为时已晚,被告王彦峰财产已彻底转移。
贺宝宁气愤地说,“这个法官真胆大,敢拿法律当儿戏,背后必有巨大的利益交换,为此,我向陕西省高级法院申诉,省高院先是督办,后在未有实质进展的情况下,于2023年做出了(2023)陕执他175号执行裁定书,指定由榆林市中级法院执行。但时至今日,仍未有任何进展。”贺宝宁将自己的质疑和执行情况实名向法院纪检部门举报,同时向省纪委、延安市纪委和监察部门举报,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严肃处理枉法法官。遗憾的是李长东至今未受到处理仍在其位履职。
西安知名法律工作者白红卫说,执行法官未告知当事人并经当事人同意将查封的财产解封,涉嫌枉法办案。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法官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等纪律处分;当执行法官的行为构成犯罪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执行申请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错误执行行为造成损害申请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规定,向延安中院申请国家赔偿,让法院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也给延安中院普普法。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薛峰说:“这已涉嫌枉法、滥用职权。”贺宝宁说,李长东是一名老法官,外号“李亿万”,是延安的名人,延安中院已有多名执行局法官因枉法受到处理直至被判刑,而李长东仍敢枉法裁判,足见其问题所在。李长东敢冒法律的风险去枉法裁判,其中原因必是急需调查的问题根源所在。
圣地的红色火焰,能不能让枉法法官显原形而受到法律制裁,贺宝宁的欠款能不能被执行回来?最终是否担责?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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