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阳法院开展公职人员警示教育
近日,元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元阳县供电局、县自然资源局4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了16起集中公开开庭审理的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此次庭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庭审过程中,法官依法审查案件基本事实,当庭询问并听取了辩方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程序的意见及陈述,审查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
鉴于相关案件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明确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在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情节的基础上,对该批案件当庭宣判。经审理,认定16名被告人分别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0至6000元,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随着法槌重重地落下,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到法纪规范的严肃性和犯罪的法律后果,以“看得见”“摸得到”的形式上了一场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将安全意识更加牢固地铭刻在心中。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醉驾、超载案例,对旁听人员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
(云南法制报)
证件查询|免责声明|关于我们|主办:社科院中国廉政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络 110报警服务|不良节目举报|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文化市场举报热线|首都互联网协会
©2023-2028 lzfzcn.cn 版权所有京ICP备202201634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