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重点加大对乱作为、不作为这一类“事”和“行为”的监督。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7.4万件。
报告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坚持寓监督于支持,积极履职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今年4月,最高检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履职,重点加大对乱作为、不作为这一类“事”和“行为”的监督,对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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