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_公文公告】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暂停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7.4”事故
有关责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2024年7月4日,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27.278万元。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关于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7.4”一般顶板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冀〔2024〕60号)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做出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处理:
1.暂停江超(身份证号130406198603240616)、杜立国(身份证号130223197105255277)、赵仕举(身份证号130804197009020017)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30日,自2024年9月2日起算;
2.暂停梁鹏程(身份证号130804196512020431)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60日,自2024年9月2日起算。
特此公告。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19日
证件查询|免责声明|关于我们|主办:社科院中国廉政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络 110报警服务|不良节目举报|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文化市场举报热线|首都互联网协会
©2023-2028 lzfzcn.cn 版权所有京ICP备202201634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