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实名举报的内部“吹哨人”实施奖励。
“吹哨人”制度是一种社会监督机制,初衷在于鼓励内部知情员工勇于揭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等领域已经得到有效应用。像2021年发布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就针对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的内部举报,制定了明确的奖励措施。
食品安全兹事体大,历来都是民生关注的重点,也是社会治理的难点。现实中,一些商家在利益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和安全。如何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成为一项紧迫任务。
此次两部门发文,鼓励内部人员实名举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标志着“吹哨人”制度在食品安全领域也有了具体的执行依据,是对现有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有益补充,有助于构筑起更加严密的安全防线。
相较于普通消费者,内部人员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掌握着第一手的信息与证据,更容易深入“后厨”“车间”,发现外人看不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鼓励身处一线的内部员工勇敢站出来揭发问题、揭露真相,获益的是整个社会。
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内部举报行为的奖励,最高可达到100万元;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高额的奖励能调动企业内部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为“吹哨人”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当然,要形成敢做“吹哨人”的社会氛围,物质奖励只是一方面。《公告》还明确,除物质奖励外,在征得内部举报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
谈到举报,就不得不提对举报人的保护。企业内部员工掌握着信息优势,然而,一旦他们的举报行为曝光、信息被泄露,就可能会面临明里暗里的排挤、打压。因为担心被报复,有的员工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可能会选择沉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
对此,《公告》特别强调,“加强对内部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隐私安全无虞;同时,企业如果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将严肃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这些措施能有效减轻内部员工的后顾之忧,为“吹哨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屏障。
随着食品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的坚实落地,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优化举报处理流程,对反馈来的举报线索积极响应,优化各方协作互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形成食品安全领域社会共治的新格局,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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