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冒名登记“空壳公司”开战
——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促进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治理
江苏某建设集团名下突然多出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还涉及民间借贷等多种纠纷,建设集团因要连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的王某身份证遗失后,被他人冒名登记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王某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该公司欠债不还,王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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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种被“冒名”的事格外令人烦心,尤其是冒名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名”之路就更加道阻且艰。面对此类情况,检察机关如何打击“幌子公司”“空壳公司”,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身份证丢失带来无妄之灾
2015年8月,山西省太原市居民王某遗失身份证后,向公安机关报失并补办了新的身份证,同时在报纸上刊登了身份证遗失公告。
随着时间的流逝,王某早已将这件事遗忘。谁知4年后,王某在办理税务业务时,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在天津注册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因税务违法被列入了全国税务“黑名单”,并被处以高额罚款,王某也因此上了税务部门的“黑名单”。
王某立即向天津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该公司的冒名登记。该局回复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在公司登记申请事项中只负有形式审查职责,没有对王某被冒用身份的事实进行调查的职权。
2020年5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无行政违法行为,遂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申请再审,又被驳回。
无奈之下,王某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该区检察院审查发现,涉案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登记成立,王某是股东和监事,但公司成立的一系列文件中的签名,均非王某本人笔迹,公司注册的代办人也从未见过王某。且该公司未在注册地址办公,也无法电话联系到该公司人员。检察机关认为,涉案公司存在以虚假手段骗取行政登记的嫌疑。
假冒的身份为何能登记成功?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对注册登记手续进行了大幅简化,申请人可在手机端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自助打印营业执照。为避免虚假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还设置了人脸识别与实名核验环节,但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突破核验。
为解决王某身份被冒用问题,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于2021年8月30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相关税务部门人员受邀列席。经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应当从根本上解决王某身份被冒用及被列入全国税务“黑名单”的问题。
听证会结束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并到税务部门进行信息变更,税务部门向王某提供了信息变动确认表。
检察机关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随后,涉案公司的注册登记及备案被撤销,税务部门也撤销了将王某列入“黑名单”的决定。
打击“空壳公司”实现治罪与治理一体推进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简化的便利条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进行虚假登记,成立“空壳公司”,甚至有些“空壳公司”就是为实施犯罪而设立的,或设立后主要以实施犯罪为活动内容。
2022年之前,各地检察机关根据当地办案实际开展了一些打击治理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行为的工作。从2022年起,这项工作从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这一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了“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全国检察机关对“冒名公司登记”“幌子公司”等“空壳公司”开展打击治理。
专项活动期间,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监督,实现治罪与治理一体推进。
安徽省检察机关就“空壳公司”治理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37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空壳公司”1546家,同时依托“府检联动”等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深入协作,共同研究诉源治理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围绕冒名虚假工商登记和冒名婚姻登记开展“守护你的名字”小专项活动,共办理相关案件60余件,还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等会签《关于共同推进防范冒名或虚假办理工商登记的意见》等文件,建立高效协作机制,推动长效久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开展“依法打击冒用残疾人身份信息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小专项活动,推动行政机关纠正冒名登记导致两名残疾人低保金被停发的行为,并向相关主管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与民政等部门建立残疾人权益长效保护体系。
打击治理,久久为功。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继续将“空壳公司”治理作为重点。
数字赋能让“虚假登记”无所遁形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主动发现“空壳公司”相关线索存在信息壁垒、难以取证等问题。如何提高线索发现率,一直困扰着检察人员。而“数字检察”的蓬勃发展,让这一困境有了新解法。
在办理养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发现涉案公司未被及时吊销营业执照,部分公司所获取的行政许可也未被及时终止。
为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涉案公司,该院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以刑事检察业务数据为基点,研发了“幌子公司”监管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及行政机关公示信息,以刑事检察业务数据为基点,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进行碰撞比对,同时将数据筛查范围拓展至起诉并获有罪判决的案件,实现常态化线索发现和转移。
北京、河南、山西等多地检察机关使用此模型筛查出“幌子公司”行政监督线索713条,135个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推动清理长期未经营的虚数市场主体937户。
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开展“虚假登记”数字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800余家公司作出撤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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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据赋能推动“空壳公司”治理,打通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显著提高了案件线索的发现率和办案效率,达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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