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引导公安机关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侦查时,涉案数额的相关证据从200余万元固定至近5000万元。
2022年7月,郑州市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捕捉到新密市曲梁镇一出租屋内有异常现象,遂指令新密市公安机关前往现场查看,意外发现此处潜藏着一个涉嫌电信诈骗的团伙。原来,2022年2月,杨某、刘某、朱某等人共同出资在新密市曲梁镇某出租屋招募人员组建电信诈骗团队,以外国人为目标,由招募人员按照话术文本,使用境外聊天软件引诱其下载虚假的投资软件进行理财,通过控制提现以非法占有其资金。
新密市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新密市检察院对涉案人员进行审查逮捕时,新密市检察院发现,该案主要犯罪地在国外、涉案人员多、金额大,且相关证据固定困难,经报请检察长批准后,指令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办案人员按照新密市检察院创新的“提前介入+捕诉一体+全程跟踪”办案模式,准确绘制出犯罪集团成员架构,统一证据标准、统一量刑尺度、统一释法说理,引导公安机关对查封的涉案服务器数据提取分析,重点围绕平台的角色权限认定其诈骗属性,按照被害人充值金额和提现金额的差额认定诈骗金额,确定其诈骗犯罪事实。
“涉外诈骗需要稳定的技术支持和更为专业的话术脚本,而落网的涉案人员中明显没有此类技术与人才,从其业务分工上分析,他们仅仅只能承担着一线诈骗的作用,不足以支撑起完整的电诈链条。”新密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玲玲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不少疑点。
为了理清事情的原委,王玲玲带领办案团队提审相关涉案人员时,发现了幕后老板朱某等人涉嫌诈骗的重大线索,迅速向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公安机关将朱某等人抓获后,又抓获了在深圳实施诈骗并提供诈骗软件维护的屠某等人。
至此,此起电信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从200余万元固定至近5000万元,涉案人员从20余人增至100余人。原来,2022年2月,面对国内对电信诈骗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的形势,屠某把电信诈骗目标放在外国人身上,与刘某等二人合谋后,由二人负责帮其搭建诈骗平台,并提供后期平台维护服务。涉案平台均是以虚假基金的方式骗取外国人投资,通过限制其提现等手段,待投资金额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关闭平台,以占有平台内资金。屠某在深圳招募人员,利用平台实施诈骗,同时将平台授权朱某使用,从中分成。朱某召集人员组建诈骗团伙从事网络“杀洋盘”工作。
据办案人员介绍,“杀洋盘”作为一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形式,犯罪分子将作案目标瞄向外国人,利用翻译软件、聊天软件佯装与外国男性恋爱交友,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骗取钱财,是“杀猪盘”的变种。由于被害人多在国外,报案不便,不仅作案团伙成员昼伏夜出不易被发现,与被害人的语言、文化、时差等沟通问题,也使执法人员的采集整合证据工作更加困难,加之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组织者往往藏匿幕后、指控证明犯罪难度较大,更需要办案人员全面梳理证据、明晰组织架构、积极询问、释法说理。
近日,经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屠某等人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14年6个月至1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至10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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