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该局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质量监管、加大宣传引导等措施,大力整治规范食盐经营行为,防控食盐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据了解,该局对全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全部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采取集中组织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向企业宣讲《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加入并有效使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全面落实“互联网+阳光仓储”。现场指导企业完善风险管控清单,严防严控食盐安全风险,切实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同时,全面开展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定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从非定点企业或个人处购进食盐、销售不合格碘盐或擅自销售非碘盐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未严格落实“未加碘食盐”销售专区和消费提示要求的8家供应网点现场责令整改。对全市242个销售未加碘食盐的供应网点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全面落实“未加碘食盐销售专区”的要求。
此外,对各类餐饮单位食盐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使用非食用盐加工食品违法行为。联合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全市食盐批发经营单位、部分高校食堂、校外托护点(小饭桌)及幼儿园食堂等使用食盐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并开展抽样检测,共抽样283批次,抽检全部合格。依法查办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案件3件,现场没收未加碘食盐总计416袋,罚没款9200余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暗访督查、专项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食盐违法行为,深挖案件线索,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并集中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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