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为方便消费者清晰识读,将标签上文字、数字标注的最小高度从1.8毫米,按照包装面积大小分别提高至1.8毫米、2毫米、2.5毫米;强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标注要求,对包装最大表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预包装食品,在包装的显著位置设置独立区域、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对比明显、高度不小于3毫米的文字或数字、按照年月日顺序标注。
《征求意见稿》重点强化食品标签禁止标注内容,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得以欺骗、虚假、夸大、误导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不得明示、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暗示具有保健功能(功效),不得标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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