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以下简称《指南2.0》)。就《指南2.0》相关问题,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南2.0》出台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2019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对数字乡村建设作出系统安排。2021年7月,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以下简称《指南1.0》),指导各地积极开拓创新,打造了一批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从几年的实践看,全国数字乡村建设仍处于深入探索的关键阶段,面临数据整合共享机制仍需健全、内生发展动力仍需加强、可持续发展模式仍需探索等问题。此外,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对新形势下数字乡村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更好地指导各地更好应对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指南2.0》,以便各地各部门在新形势下更准确地把握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
问:《指南2.0》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答:《指南2.0》主要对《指南1.0》进行了5个方面的优化完善。一是将原“公共支撑平台”内容纳入“涉农数据资源”,强调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二是将“智慧农业”从“乡村数字经济”中单独成章,更好指导各地智慧农业发展。三是将“建设发展模式”和“建设过程管理”整合优化为“建设方法”,进一步突出指南的可操作性。四是细化保障措施,补充市级层面工作任务,明确省、市、县三级任务分工。五是完善典型案例,结合近几年创新实践成果,对案例进行了优化完善,提升指南的可参考性。
问:《指南2.0》的适用对象与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南2.0》主要面向省、市、县三级相关政府部门,适用于指导县域数字乡村建设、运营和管理。
《指南2.0》按照《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部署要求,按照“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建”的思路,从建设内容、建设方法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了数字乡村建设框架,《指南2.0》共包括4个部分19条。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共3条,包括数字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框架。第二部分是建设内容,共8条,包括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涉农数据资源、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惠民服务和智慧美丽乡村。第三部分是建设方法,共3条,包括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共5条,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多元共建、加强安全保障、深化试点探索、营造良好氛围。
问:《指南2.0》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指南2.0》立足实际、服务大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新形势下数字乡村建设的新要求。总的看,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更加注重共建共享,数字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方主体要紧密配合、上下联动,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沉”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级、省级系统平台等资源,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二是更加强调因地制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根据各地发展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采取相应的发展策略和政策举措,分类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三是更加突出多方参与,数字乡村涉及应用场景多,既涉及产业发展,也涉及公共服务,需要准确把握不同场景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市场化方式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各地用好《指南2.0》?
答: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指南2.0》内容解读,指导各地更好把握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内容框架、建设方法等,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二是强化试点应用。以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为契机,鼓励各地在实际工作中用好用活《指南2.0》,聚焦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不断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路径模式,打造一批典型发展样板。三是做好跟踪监测。加强对各地数字乡村建设的跟踪指导,持续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各类优秀案例和典型模式,不断优化完善《指南2.0》内容。
证件查询|免责声明|关于我们|主办:社科院中国廉政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网络 110报警服务|不良节目举报|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文化市场举报热线|首都互联网协会
©2023-2028 lzfzw.cn 版权所有京ICP备2022016348号-2京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