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检察官高尚:“如我在诉”办千案

2024-10-09 19:02:58    来源:长江日报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办案时总会从老百姓的视角考量,看自己是否做到了公平正义。”9月27日,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长江日报记者见到了“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高尚。


高尚(左一)和同事们查看监控录像,分析案情。

14年前,来自宜昌农村的高尚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考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他去单位报到,随身的行李里带了两本书——一本宪法、一本刑法。书已被高尚翻得卷边,里面勾勾画画,笔迹纵横。他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两门课,它们承载了我的青春和梦想。”

10年后,曾经的农家少年站上“全国十佳公诉人”领奖台,这是刑事检察业务能力的塔尖。他久闻声名的法学泰斗,在评委席上对年轻的获奖者们微笑颔首。

2021年,他获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这是对检察官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的总体评价。

2022年,他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类别人才库。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他记一等功,表彰他攻坚克难。

高尚两次被中纪委抽调到专案组,多次参与省内肃贪大案办理,“打虎”“猎狐”。14年职业生涯中,他经手各类刑事检察案件1500件,无一错漏。

“李某的遭遇让人同情,更让人气愤”

深究一宗诈骗案,挖出“黑社会”团伙

2018年3月,公安机关移送来一起诈骗案。在批准逮捕审查时,高尚直觉:案情不简单。

受害人李某向一家金融公司借款10万元做买卖,约定3天还款,利息2万元。公司先抽走利息,只付给李某8万元。3天后,李某还不上10万元本金,无奈再借高利贷,再付“砍头息”。几轮之后,本息“滚”到100多万元,只得用全家唯一的房子还债,年迈的父母被逼流落街头。“对不起,我拖累了全家。”李某绝望愧疚,留下遗书去投江,幸被警方劝回并报案。

“李某的遭遇不仅让人同情,更让人气愤。”高尚发现,被害人远不止李某一人,他们都有着类似的经历——本来只是从金融公司借钱,结果被迫签了多个贷款合同,利息高得还不起,最终倾家荡产。

案子猛一看是民事纠纷,实际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大量被害人被敲诈勒索、诈骗、拘禁。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发现了200多份贷款合同,抵押物大多是车辆,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

开庭当天,公诉人席上是高尚和3名同事,对面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有26人,庭审持续了十几个小时。

当时,车辆“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犯罪方式,此前湖北省、武汉市均未见司法认定记录。在法庭辩论环节,围绕犯罪事实能否认定、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等问题,高尚率先发言。随后,26名辩护律师依次发表辩护意见。交锋持续3轮4个小时,高尚作为公诉方主发言人,沉着应对“车轮战”。最终,被起诉的18人全部被判刑。

朋友关心他,对他的行为表示不解:“只办诈骗案也行,干吗挖这么深,把自己累个半死!”高尚直言:“将心比心,如果受害的是你我的亲戚朋友,我们能够对犯罪分子视而不见吗?”

结案后,李某的父母含泪送来锦旗,“谢谢你们救了我们全家”。

作为湖北省首例“车辆贷”涉黑案件,该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案例汇编,吸引不少省内外同行取经。

“办案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追踪千万元贿金来路,行李箱浮出水面

“事实真相是什么?案件结果是否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每办一个案子,高尚总是这样扪心自问。

夫妻“离婚不离家”,可否认定为家庭成员?如今,有关规定已明确将“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员”界定为家庭暴力犯罪主体范围。但在该意见尚未颁布时,高尚就办理了类似案件。

朱某某和刘某2007年离婚后,仍住在一起。其间,前夫多次把前妻打伤。2011年7月,朱某某再次拿皮带殴打刘某,后刘某自杀死亡。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报检察机关批捕。

检察机关经缜密论证,认为朱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成立,朱某某的虐待与刘某的自杀有因果关系,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但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二人已协议离婚,能否认定为同一家庭成员?

高尚查阅法条、复核证据,向大学老师请教,还走访了双方亲属及周围群众。

“面对法律未作细化解释的地带,检察官应结合法、理、情,从整体和实质上把握法律精神。”高尚认为,夫妻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家庭成员。该案以虐待罪提起公诉,法院对朱某某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一案例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指导全国类案处理。

平日里,从提审到证据审查,从起诉书制作到出庭支持公诉,对于每一个环节,高尚都用工匠精神反复“打磨”,确保不留法律和事实疑点。

“行贿人承认从公司账目中支出1000万元现金用于行贿,受贿人也承认收了钱,但是却没有物证。”在一起行贿案的证据审查环节,行贿人和所在企业A公司的银行账户均查不到大额支出,仅凭口供不能定罪,案件陷入僵局。

被抽调专班异地办案的高尚,先后查找了行贿人、家庭成员以及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又查看了A公司和公司财务人员银行账户,都没有发现相关大额取现。

到底这笔赃款来自哪里?高尚又扩大审查范围,在财务人员的交易流水中锁定了其亲属的一张银行卡,发现这张卡经常和A公司的合作方B公司有大笔交易,终于找到了一笔800万元的大额取现记录。

可是还有200万元对不上。高尚找到银行柜台,又调取了800万元取现记录前后的数十笔交易记录,终于发现,财务人员另外一个朋友的银行账户当天有200万元取现记录。财务人员终于承认,取出的1000万元现金装了4个大行李箱,交给了行贿人。

高尚说,犯罪分子手法多样,检察官一定要足够专业和审慎,办案才能做到“稳”和“准”。尤其“打虎”“猎狐”,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高尚主持检律辩论赛。

“犯罪记录会跟着他一辈子”

不忘入职第一课,为弄清出生日期奔走

2010年秋天,高尚跟着师傅办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是个脸色苍白、身材瘦高的男孩。随案移送的户口本记载,作案时他已18岁半,但他一直强调自己没满18岁。如果做骨龄鉴定,有6个月误差,对辨析争议意义不大。高尚决定按成年人犯罪起诉,想着大不了量刑时从轻一些。

他把想法告诉师傅后,被骂了一顿:“如果他是未成年人而被误认为是成年人,犯罪记录会跟着他一辈子。”

“我当时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高尚和师傅赶到嫌疑人居住的镇上调查,发现学籍卡、身份证留底信息与户口本信息都不一致。见老师、医生、证人,大范围比对,直到找到当年的接生婆,一行人才核准事实。原来,嫌疑人户口本使用的是修改过的农历生日。检察机关最终确认,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

当时高尚入职才一两个月,参与的都是一些小盗窃案。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案情太简单,感觉没什么意思”。

这个案子调查完成后,站在嫌疑人家门前的泥巴路上,高尚真切地感受到身上的责任:“检察官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高尚至今记得这个刻骨铭心的“入职第一课”。在他的办公桌上,摆放着诸多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书籍和案例汇编,密密圈点,学习不辍。

“只要你去问,他立刻就能把问题剖开了、掰碎了讲明白。”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瑛说,每到午休时间,高尚的办公室就成了青年干警扎堆的“案件研讨室”,同事们都喊他“高百科”。

2021年至今,高尚被聘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检察教官,并多次回到母校武汉大学,受邀为法学院学生讲课。

作为“全国十佳公诉人”,高尚不仅在检察系统业务大比武中取得湖北迄今最好成绩,是当之无愧的业务标兵,更是业务竞赛“总教头”。2021年至今,他带领的团队已包揽省市业务竞赛“大满贯”。

“集训已经开始好几天了,11月份有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9月27日,高尚透露,他将带队集训,多维度打造“精锐之师”。

今年8月初,遴选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后,高尚作为新人参加了多场培训。每一次上课,他都认真做笔记。

法之善者,如我在诉。高尚说,要用归零的心态重新出发。只有敬畏职业,不断自我加压,才能不负重托,做一名称职的人民检察官。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周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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