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曝光了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杨洪江违纪违法案案情。
杨洪江,男,1967年11月生,曾任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仪陇县委常委、金城镇党委书记,阆中市委常委、副市长,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干部,杨洪江工作一直很努力,在组织的关怀下,杨洪江仕途顺遂。但随着职位的不断晋升,在亲戚朋友的吹捧“围猎”下,从第一次收亲戚红包的彻夜难眠到帮忙就应该有所回报的“心安理得”,杨洪江在所谓的“人情世故”“家族颜面”中迷失自我,在“自己人”的糖衣炮弹中走向深渊。
“我总是把规定和要求当成只照他人的电筒,而对自己则听之任之,沉沦在所谓的‘朋友圈’,根本没有认识到这是‘围猎’。”杨洪江在忏悔书中写道:“十年里,一次次被亲戚‘绑架’,一次次被交情围堵,一回回被欲望刺激,一回回被利益诱惑,拜倒在了金钱足下。”
随着年龄增大,杨洪江觉得自己“职务已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了,没必要那么拼命了”,习惯当“甩手掌柜”。杨洪江在忏悔书中承认,“在工作中患得患失,老是觉得自己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于是开始追求物质享受,追求权力带来的虚荣,追求利益收获的满足,陷入贪腐之中不能自拔。”
2010年至2019年近十年间,杨洪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戚和所谓的“朋友”在工程承建、实施、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们所送钱款共计约400万元。
杨洪江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腐烂变质:“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以至于干出了插手工程招投标、打招呼、分包工程等违纪违法的事情。”
2023年5月,杨洪江接受南充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1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南充市纪委监委通报,杨洪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带头破规破纪破法,败坏风气;贪欲膨胀,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24年4月,因犯受贿罪,杨洪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封面新闻综合自廉洁四川、南充市纪委监委
来源: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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