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审理了万宁市人民医院
原副院长彭某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万宁法院供图
2016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彭某利用担任万宁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科主任、副院长等职务便利,在提高医药商品使用量、推动相关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7名行贿人现金总计人民币237万余元,其中17万元未实际取得。
案发后,被告人彭某家属将150万元、行贿人郑某、黄某先后将行贿款共计27.7万元退缴到万宁市监察机关账户。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受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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