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会议由支部书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波主持。
会议指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督察组成员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站在对龙江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角度,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查准查实地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会议强调,督察组全体同志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迅速进入督察状态,准确把握督察重点,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指标,聚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专业精神,精准、科学、依法实施省级督察,确保督察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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