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民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卓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卓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卓志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卓志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南粤清风)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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