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沾益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余伟,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盘江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9月6日21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张平方,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直属支部南江公司党支部党员,2024年9月20日20时0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谭林俊,中共党员,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东海社区松毛桥居民小组居民,2024年10月02日20时2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张春华,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彩云社区邓家山居民小组居民,2024年10月02日20时4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沾益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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