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9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常委、监委原委员刘启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启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刘启冬,男,汉族,1971年8月生,江苏仪征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原经委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固原市彭阳县县长、彭阳县委书记等职。2021年11月任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直至2024年3月21日被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2023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刘启冬作为发言人,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方面强调,“以零容忍态度严防‘灯下黑’”。但显然,刘启冬就是“灯下黑”的“内鬼”。
近年来,宁夏严查“灯下黑”,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被调查。2023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被查,成为自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之后,首个被查处的省级纪委“内鬼”。
2023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副书记赵晓东被查。据了解,赵晓东在转任固原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之前,任彭阳县委书记。当时刘启冬与赵晓东搭班子,任彭阳县县长。2021年1月,在赵晓东转任后,刘启冬接替彭阳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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