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赚了22.5元被罚2000元?行政复议撤销处罚

2024-07-24 18:21:50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蔬菜店卖菜盈利22.5元,却因抽检蔬菜重金属等含量超标被罚2000元;展销会周边出现假冒伪劣商品,商品展销公司被罚10000元……遇到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民营企业如何维权?7月23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召开四川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解答。 同时,会议还发布了四川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去年秋,四川一蔬菜店贩卖蔬菜盈利22.5元。就在当天,该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菜中重金属、农药残留含量超标,对蔬菜店主作出警告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店主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复议机构审查发现,蔬菜店同时存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两种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遗漏蔬菜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事实、执法程序不完善未履行责令改正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依法应处500元-1850元罚款)等问题。

复议机构认为,蔬菜店作为食品小经营店,虽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但其销售所得的毛利润只有22.5元,即使在500元以上1850元以内酌定处罚金额,也存在不符过罚相当原则问题。

最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听取复议机构反馈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后,自行纠正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蔬菜店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该起行政争议得到成功化解。

“据司法部统计,2023年,全国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1.5万件,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33万件,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已显现。”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在发展改革、工商联等部门支持和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齐心协力下,司法厅提前部署推动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建立涉经营主体绿色通道,为当前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增强了信心、营造了氛围、提供了支撑。

下一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便民为民、办案提效、定纷止争、源头治理、跟踪问效、聚力赋能六个方面20项具体举措,全面提升涉企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食品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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